根据中国保监会《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的规定,客户的这些问题在《办法》中均有说明。
我们列举其中与重大疾病最相关的条文进行说明。根据《办法》第二十一条,“保险公司在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约定的疾病诊断标准应当符合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并考虑到医疗技术条件发展的趋势。健康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根据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被确诊疾病的,保险公司不得以该诊断标准与保险合同约定不符为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此规定从根本上解决了关于保险病种界定方面的争议,切实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杜绝出现“保死不保生”的情况,也规范了保险业内关于重大疾病的处理原则。
重疾险理赔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确诊
确诊即客户预感到自身身体状况有重大疾病的征兆时,一般都会先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求诊。求诊的过程中,医院根据其医疗设备以及客户的实际情况,会对客户的身体状况进行诊断,得出是否患有重大疾病以及具体哪些重疾的结论,即所谓确诊。医院确诊都有确诊书,此确诊书十分重要,属于保险理赔必备的材料。
二、报案
客户确诊为重大疾病后,需要核对保单,看是否属于保单中所载明的重大疾病。一般情况下,客户的重大疾病基本包含在客户所投保的保险中,当然不排除有未包含在保单病种中的可能。客户需要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的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无论是住院前或者住院后都可以,即在申请理赔前需要报案。保险公司接到报案以后,就会启动理赔程序,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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