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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并非“保死不保生” 受益人也能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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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投保人购买了重疾险产品在索赔时,才发觉很多索赔内容属于免责条款,切身利益并未得到一定的保障,由此产生的争议不断见诸各种媒体,也给很多人造成一种重疾险“保死不保活”的印象。其实,这个结论未免偏颇,下面为您讲述两个重疾险“受益人真受益”的实际案例。

  事实上,科隆再保险公司(GenRe)日前发布的《重大疾病调查2007》的报告显示,尽管中国市场上的重疾险保单最多可以包括40种或更多种疾病,但是96.5%的理赔集中在10种疾病上,这一数字在女性中为97.7%,其中癌症理赔率占84.4%。

  3、出险时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确诊后尽快通过电话、书面、传真等形式,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人并提出给付保险金申请,根据保险公司的指导,准备好理赔时必须的各种材料。同时,需要注意一点,重大疾病应由符合资质的医院来进行确诊。若有特殊原因,需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得到保险公司的同意,以保证赔付工作更快完成。

  4、选择提供优质服务的保险公司以及专业代理人购买时客户是否能真正详尽了解产品,理赔时效与结果是否尽如人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和代理人的诚信及服务的专业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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