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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大病互助险后还是应买重大疾病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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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10年4月1日起,成都实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全部纳入覆盖范围,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额40万元。很多市民不禁要问既然有了这个大病互助险,那还需不需要买重疾险?

  不少商业重疾险期满之后是可以部分甚至全额返还保费,有的还会返还保额和享有红利,也就是有一定的收益,而社保医疗和大病互助保险到期或者没有发生报销是没有任何返还的。

  蒋生奎:

  举个例子,客户李先生购买了50万保额的重大疾病保险,同时又享有成都市社保局实施的大病互助保险,如果在观察期过了以后在合规的医院确诊不幸临患肝癌,保险公司将立即一次性赔付李先生50万,让李先生在治病期间没有经济上的后顾之忧。

  同时,出院以后李先生还可以根据住院费用发票向成都市社保局结算社保医疗和大病互助保险可以报销的部分,用作病后恢复和调养。可见大病互助医疗和商业重大疾病保险两者是相互补充,互不影响的。

  没有必要降低重大疾病险保额

  已经购买了重大疾病险的人,是否需要通过减额缴清等方式来降低保额呢?

  樊彧:

  得大病不可怕,可怕的是庞大的医疗费,因为这是社保无法完全承担的。也许有钱不一定能够治愈,但是没有钱的话,可能连医治的机会都没有。

  社保医疗好比家庭房屋安装的普通木制大门,可以提供最基本的防护功能,但很单薄。大病互助险是进一步加厚了的木制大门,可以提供更安全的防护。

  但是对于防范家庭的医疗风险,尤其是重大疾病的巨额花销,单凭这一道加强型的防护,仍显不足。若想进一步增强个人或家庭的抗重疾财务防护能力,还需再安一道合格的安全门———商业重疾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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