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近日采访中了解到,其实,张小姐的情况具有代表性。在今年8月1日重疾险新规出台之后,面对各家公司相似的重疾险产品,消费者往往不知该如何选择。
记者采访了保险公司的理财规划师,他们表示,购买重疾险,不要贪多,量力而行。
保障不是越多越值
“60岁以后身体状况开始不好,因此在年轻时就要给自己做重疾险的规划,重疾险越早买越好。”太平人寿理财规划师刘国琴表示。
根据《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要求,重疾险必须包括6种疾病,包括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须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之所以把这些列为必保疾病,主要是因为这些疾病发病率高,危害性大。此外,还有19种可保疾病。
记者了解到,保险公司推出的重疾险产品,最少都对25种重大疾病进行保障。在这个基础上,部分保险公司纷纷扩充,将保障的疾病最多扩充到三十多种,可保的重大疾病一家比一家多。
在大多数消费者的观念中,重疾险保障的疾病数量应该越多越好,全面保障才能更大程度上降低自己的风险。业内人士分析,正是在消费者这种贪多心理的刺激下,在新规实施之后,各家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产品基本类似,有的保险公司为了迎合消费者,不断扩充保障疾病的数量,可以理解。
中意人寿的理财规划师告诉记者,综合比较,各家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产品并没有太大的差别,针对自己的年龄、身体素质等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在这位理财师看来,某些疾病的患病率极低,投保这样的重疾险,对于大部分消费者来说,没有实际意义。“包括了重大疾病保险定义的25种疾病,保障就比较全面了。”
保障的疾病数量多,保费自然也会水涨船高。消费者可能为此变相多掏了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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