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30岁白领人士,工作压力大,购买了20份太平洋寿险【万全人生重大疾病保险】。20年缴,年缴费保费7220元,则他可享受如下保障:
1)35种重大疾病保障20万元(4项特定重大手术提前保险金额50%和8种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额30%)
2)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障20万元。
3)非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障20万元
特定疾病保障,假设张先生在55岁和65岁分别被确诊初患皮肤癌和轻度脑中风(特定疾病),则张先生可在55岁获得35种疾病提前给付30%(6万元),那么张先生在55岁以后还可以获得保障14万元。在65岁获得特定疾病提前给付30%(6万元),那么在65岁以后张先生还有8万元的疾病保障。
重大疾病保障,假设张先生在购买了该保险后,没有发生特定疾病给付,但是在65岁时,被确诊初次为重大疾病,则可获得20万元的保险金额,合同终止。如果当时张先生急需进行重大手术,也可以获得提前给付50%的特定重大手术费用10万元,进行及时治疗并在手术结束后,保险公司另按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额剩余部分10万元,合同终止。情形一,获得20万元重大疾病保障,则合同终止(情形一和情形二不得同时获得),情形二,获得特定重大手术提前给付50%(10万元),手术后获得约定的保险金额余款10万元,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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