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发现,在旧险退市的过渡期,一些保险公司营销员为了争取更多业绩,在销售保险产品时,称新重疾险产品提高费率,购买旧产品更划算以鼓动消费者投保。对此,保险专家指出,保险营销员这样误导会影响投保人的利益,因为新旧产品不能简单比较,新产品在设计上会更加人性化,对于重疾规定的6种癌症和25种疾病定义都会规范,如果费率上涨也是正常的调整。
深圳保险业人士也表示,新旧产品承保范围不同,所使用的费率制定基础也不一样,不能简单对比价格高低。新标准对重大疾病的定义更加宽泛,保险公司理赔成本提高,重疾险的价格将会有所上涨。记者在平安新上市的11款产品,除2款新开发产品、1款升级产品外,其余8款产品费率与老产品一致,而两款新开发的医疗险,主要调整了责任中涉及的重大疾病定义,其他则没有变化。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分析,由于重疾险标准定义出台后,消费者不必在产品条款上费思量,只需比较价格和服务即可,因此,会导致各公司在新的起跑线上不敢“轻举妄动”。
新老保单将对接对于已投保的消费者最关注的新老保单对接问题,记者了解到,虽然在《规范》中,并没有对重疾险老保单如何理赔做出硬性规定,而是由保险公司自行处理。但目前,太平人寿、中国人寿、泰康人寿、信诚人寿、平安人寿等大多数保险公司都已公开表示,会按照“有利于客户”原则来履行保险合同,即老保单里的合同条款和新的重疾险规范,哪个对投保人更有利,理赔时保险公司就按照哪个进行。
深圳国寿有关负责人表示,保单合同是一份长期合约,也是保险公司对客户的长期承诺。因此,无论疾病定义如何变化,公司都将继续承担已售保单条款中的保险责任,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按照约定责任内容进行赔付。
多家人寿保险公司也明确表示,保险公司将按照从宽原则处理原有重疾险保单的索赔申请,比如,某疾病新定义宽泛,那么对老保单就参照新定义进行赔付;如果某疾病原来的定义更为宽泛,则仍然沿用原有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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