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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赔付的重疾险适合哪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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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目前传统的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规定,投保人一次患病得到理赔后,保险合同即终止,投保人便失去了后续的保障。此时因为投保人有了患病史,绝大多数的保险公司都会将他们作为“非标准体”不予承保,这样他们便永远失去了再次获得保险保障的机会。
  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增加了保障范围,赔付成本高,费率也自然要比一般的重疾险贵一些。一般来说,多次赔付重疾险的费率要高10%左右。张科建议,在投保重疾险时,如果经济条件较好,预算较充裕,可以选择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可以提供更全面的保障。但如果是经济状况一般的投保人,如职场新人,则可以选择覆盖基本重大疾病的传统重疾险,等到自己的收入提高后再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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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医疗保险不支付哪些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5大类:一是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二是空调费、电视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三是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四是膳食费;五是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之所以规定上述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不予支付,主要是考虑这些项目有的不是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如电视、电话、电冰箱等,有的虽必需,但属于个人或单位责任,如就诊交通费、急救车费、膳食费等。

  由于各地生活环境差异很大,有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在某些地方可能不是必要的,但在另一些地方则是必要的,如取暖费在北方的寒冷地区就属必要。对这类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是否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各省(区、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承受能力自行规定。

  基本医疗保险按什么原则支付药品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西药和中成药发生的费用,超出药品目录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属于药品目录范围内的按以下原则支付,一是使用“甲类名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给予支付;二是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由职工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给予支付。

  使用中药饮片所发生的费用,属于药品目录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不在药品目录的,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给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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