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高残保障
疾病:1年后至58周岁前100万元〈包括重疾给付〉;
58周岁后至70周岁前80万元〈包括重疾给付〉;
70周岁后60万元〈包括重疾给付〉;
意外:120万元;
乘飞机、火车、轮船:180万元〈包括重疾给付〉;
乘商业运营汽车:140万元〈包括重疾给付〉;
黄金周:140万元〈包括重疾给付〉;
4.意外残疾(最高保额):
65岁前:20万元;
乘飞机、火车、轮船:60万元;
乘商业运营汽车:40万元;
黄金周:40万元;
5.意外医疗:4000元;
6.意外津贴:40元/天;
7.补充养老
70周岁时给付养老金13.6万元;
8.补贴保费
缴费期内患重疾,每年补贴保费18200元,直至交费结束;
9.变更权益
75岁已过重大疾病发病期,可选择继续拥有终身保障,或选择终止重疾保障,一次性获得383792元养老金,或按年递增领取养老金(约4万元/年),可领取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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