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搅动保险业的三大险种:重疾险投连险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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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事实上,《规范》的推出也得到了各家保险公司的欢迎。中国太保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规范》的推出表明新重疾定义得到医学界的认同,“这将减少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关于重疾险的纠纷,提高保险公司的社会公信度”。
  交强险:费率听证引发热议

  2007年,不得不提交强险。

  这个强制保险产品从一推出就饱受争议、命运多舛。2007年6月15日,保监会网站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经公开征求意见后,6月28日,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正式出台。与《草案》相比,正式出台的《办法》中,就费率浮动暂不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挂钩、扩大下浮比例、缩小上浮比例等作出重大改变。

  就在所有人渐渐接受交强险费率的时候,11月底,保监会公布了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并同时宣布,12月14日在北京举行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听证会将就行业协会提出的“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听取各方面意见,初步决定将交强险责任限额由现行6万元提高至12万元,并按不同车型下调基础费率。

  这两个消息如同重磅炸弹,在保险业内激起千层浪。根据审计报告的数据显示,自2006年7月1日开办到2007年6月30日止,交强险首个业务年度按国内新会计准则核算出现账面亏损39亿元。

  那么,既然已经亏损39亿元,保监会为何还要降低费率、提高保额?为此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粟芳告诉记者,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体现了保监会对交强险业务的重视,以及对保险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但是调整交强险费率,保监会不应该操之过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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