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寿安康产品特色
幸福———分期投入获取丰富保障,长期储备实现持续价值:采用主附险共用保额的主流设计模式,使客户获得更高保障,费用更为实惠。
长寿———保障长及一生,终身保额分红,身价不断增长:依靠保额分红机制,主险保额不断递增。无需额外投入,身价保障不断增长,越老越有尊严。
平安———保障周全,物超所值,涵盖35种重疾,并有癌症关爱及身价保障:针对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位居人类各种死因首位,治疗费用持续上涨,产品特别设计可选责任———癌症特别关爱保险金,提升了产品的内涵价值和灵活性。
健康———重疾一经确诊,立刻全额给付,人性设计专为打造健康人生:1、本产品重大疾病种类相比“福家伴侣”由22种增至35种,属于目前市场上涵盖重疾种类较多的产品;2、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功能,解决了投保终身险客户担心身前拿不到钱的重重顾虑。
投保案例:
王先生,30岁,选择福寿安康终身健康保障A计划,在投保时选择癌症特别关爱金可选责任(给付标准为主险基本保额的50%),保额10万元,交费期间20年,保险期间为终身,基本保额10万元,年交保费为4600元。王先生能获得的保险利益为:
1、重大疾病保险金
合同生效一年内:确诊初患35种重疾其中一种,给付附加险保费的110%,即1200元×110%=1320元,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合同生效一年后:确诊初患35种重疾其中一种,给付基本保额10万元,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终止,同时给付主险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终了红利因意外伤害导致患35种重疾其中一种,一经确诊即给付基本保额10万元,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终止,同时给付主险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2、癌症特别关爱保险金
合同生效一年后:确诊初患恶性肿瘤,在给付1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基础上,再按基本保额的50%给付癌症特别关爱保险金5万元。
3、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给付基本保额的10%+实际交纳的主险保费,即10万元×10%+3400元=13400元;
因意外伤害或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给付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即10万元+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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