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发生或由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而导致被保险人患条款所列重大疾病,我们将不承担保险责任,同时本附加合同及其所依附的主合同同时终止: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使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不包括本附加合同中所列重大疾病的第35和第36项所导致的除外);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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