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一:覆盖的病种越多越好
很多人在买重疾险时在三、四个公司间挑来挑去,比较所防范的病种,出于对疾病的恐惧心理,往往会认为所投保险覆盖的疾病种类越多越好。
而目前市场上的保险公司为了迎合客户的这一心理,也就跟风推出覆盖面较广的重疾险,所防范的病种由10种上升到30种甚至40种,事实上这是一个误区。
买覆盖面特别全的重疾险其实没有太大的意义。就目前市场上重疾险所涵盖的病种来看,有些疾病的发病率是很低的,如“重症肌无力”,该病的发病率约为十万分之一,也就是整个上海1300多万人口中大概只有130多人会罹患此病。
如果百姓投保时涵盖此类稀有疾病的病种特别多,相对而言就不是很划算了,因为每种疾病的发病率都会影响费率的厘定。所投保的病种越多,自然价格也更高。
误区二:产品越便宜越划算
保险产品是很难作比较的,特别是产品的价格。由于交费期限选择上的不同,所交保费自然会有差别;而不同保险产品保障期限的不同也会对价格产生很大的影响。虽然一些重疾险价格比较便宜,但条款豁免上会注明,当客户出现某些重大疾病前兆时,保险公司有权终止合同,这对保户而言,就非常“吃亏”了。还有的保险公司采用均衡保费定价,虽然眼下看上去保费贵,但却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升高。
误区三:带分红性质的重疾险更好
几年前分红型保险曾经在沪上热销,有的市民还保留一些老习惯,不管买什么保险都不忘打听:“有分红功能吗?”其实早在两年前保监会就有规定出台:重疾险不能分红。
这一点其实也不难理解,因为重疾险的设定本身是为了一种社会互助,属于福利性质而非盈利性的,保险公司不赢利,自然不会存在分红。
误区四:只要临床诊断就能获赔
很多人以为只要有临床诊断,就一定可以获得赔付。但事实上获得重疾险赔付的条件必须达到保险条款上规定的重疾标准。根据重疾险合同对疾病的定义,虽然一般来说是参照国际或者国内权威机构推荐的诊断标准制定的,但有时候可能较临床诊断的标准更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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