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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升级 老保单追赔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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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由于看病贵、看病难成为我国市民生活的一大难题,特别是在我国社保不能有效满足医疗费用的前提下,人们普遍期望能有一种投保理赔易、保障全面、费率合理的新款重疾险,以解决后顾之忧。那么,在新重疾险面市后,老保单如何维权呢?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下称“新规范”)于本月初面世后,由于政府部门没有对新老保单如何交接作出统一规定,各大保险公司便各出奇招,使新老重疾险衔接战不断升级。日前,广州市的一位市民已经被拒赔的案子经过重新审定竟获得了5万元的重疾险理赔金。然而,业内人士表示,此例“重审追赔”个案难有示范效应,保险公司不应该停留在个案追赔的层面上,应该从全局出发,明确整体的交接方案。

  保险公司作出“追溯理赔”

  4月13日下午,广州市的被保险人陈芹(化名)意外地从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公司获得了5万元的重疾险理赔金,而之前她的重疾险理赔申请遭保险公司拒赔。

  据了解,陈芹于2005年11月,在太平洋安泰人寿广东分公司购买了“家庭支柱重大疾病保险。今年3月,她因患“双侧结节性甲状腺肿,左侧乳头状微小癌”住院并做了双侧甲状腺次全切除手术。出院后,陈芹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重大疾病保险理赔,但保险公司以其病症属于合同责任免除范围为由拒赔。陈芹本身从事医护工作,对此也没有提出异议。

  新规范正式出台后,太平洋安泰人寿决定,将对2005年4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的所有重疾险拒赔案件重新审核,对其中属于新定义下可赔的案件,均将作出“追溯理赔”。经过重新审定,公司认定陈芹所患的疾病属于新规范中“恶性肿瘤”的可赔范围,于是向陈芹赔付了5万元的保险理赔金。

  几大保险公司“按兵不动”

  本月初重疾险新规范颁布之后,已有不少保险公司积极响应有关部门关于“对老保单做好相关服务”的指示,陆续对外公布了新老保单对接方案。

  目前已公布的对接方案大体上分成两类。一类是“从宽原则”,即老保单会以对客户有利的原则来执行赔付,如果老保单某种疾病的定义更宽松,那么仍然沿用原定义来进行赔付,如果某疾病的新定义更宽泛,那就参照新定义确定赔付。属于这一阵营的保险公司主要有新华保险泰康人寿中意人寿等。另一类是“免费升级”,信诚人寿光大永明等均属这一阵营。信诚人寿在新规范正式公布几小时后,就在一新产品发布会上宣布,信诚重疾险的老保单将全部自动升级为新标准保单,但保费不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在近期推出新老保单对接方案的名单中,并未见到几大主要保险公司的名字。

  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的贝政明律师认为,出现这种现象是可以理解的。他说,“新老保单交接最终涉及到一个利益问题,小公司牵涉到的利益小,因此容易应对。而大公司牵涉到的利益大,因此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作出调整和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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