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太平盛世·康健一生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
条款、投保单、合法有效的声明、体检报告书、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文件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
作为本合同的投保人。
二、被保险人:凡16至65周岁,身体健康的人,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身故或全残保障:
(一)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复效)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无息返还所缴保
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下同),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或者在本合同生效(复效)180天后因疾病身故或
全残,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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