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国内不少地方,诸如“割皮救子”、“卖肾救女”、“卖身救妻”、“农妇剖腹”等事件的报道屡屡见诸报端,以悲情甚至血淋淋的面目,刺激着我们的神经。在巨额的医药费面前,在面对大病重病的危急时刻,一些处在贫困线以下的民众,不得不选择这些“下下策”,甚至不得不接受不治而亡的惨痛事实。诚然,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在百姓医疗救助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时之间也难以全面铺开,但随着我国财力不断提高,推行医疗救助,尤其是实行大病救助,可谓是一个顺应时代发展之举。近日,在全国各地都掀起了“大病救助”的热潮——推行医疗救助,尤其是实行大病救助,让低收入群体在医疗费用短缺的情况下,尤其是遭遇大病时,能够及时治疗。
长沙:享受最高每年1万元的住院救助
据《长沙晚报》(12月)13日报道,《长沙市城乡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办法》出台并开始实施。凡具有长沙市常住户籍,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低保对象(含城乡“三无”人员),其医疗费用在医保支付后支出仍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其中,患有尿毒症、肝硬化等大病的,看门诊也可以申请每年1000元的大病门诊救助;如果住院治疗,则可享受最高每年1万元的住院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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