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
我前几年投保了一份消费型重疾险,后经代理人推荐,去年又购买了一份返还型重疾险,觉得同时拥有两份重疾险,心里挺踏实的。但前几天有一位朋友告诉我,同时拥有两份重疾险是重复投保,理赔权益可能会受损,我很想知道他说得对不对?如果我不幸患重疾,该先理赔哪一类重疾险才能最大限度保障我的保险权益?听说住院医疗险分为津贴型与费用型,这两类住院医疗险有何不同呢?
潘小姐
案例聚焦人身保险没有重复限制
其实在人身保险业务惯例中,保险公司通常对重复保险没有限制,因为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价值作为保险标的,但生命价值本身就是无价的。即便投保人购买多份人身保险,都能被保险公司认定为投保人所需要的生命价值在保险合同内的具体表现。
潘小姐的重疾险正是以人的生命健康价值作为保险标的,适用于人身保险业务惯例,保险公司对重疾险的重复投保是没有限制的。假如潘小姐不幸身患重疾,完全能得到两份重疾险所承保的医疗理赔金额。
“当然重疾险属于定额给付型保险,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理赔时也无需提供发票,保险公司是按照合同约定保险金额进行赔付的,所以重疾险不能等同于费用型医疗保险———按照实际医疗支出给予相应的费用补偿。”
一位代理人解释,“如果投保人购买多份重疾险,各保险公司都应当按重疾险合同规定,给予他约定的保额给付。”
理赔顺序有讲究
假如潘小姐不幸患有重疾,最好先向消费型重疾险申请理赔,毕竟消费型重疾险在续保时需要体检或如实告之,当该公司得知潘小姐不幸患病后,可能要求增加保费,甚至拒绝续保,而返还型重疾险从开始就享有保证续保的权利,只要潘小姐在出险后的5年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她都能得到理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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