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身故保障
疾病:1年后至58周岁前100万元〈包括重疾给付〉;
58周岁后至70周岁前80万元〈包括重疾给付〉;
70周岁后60万元〈包括重疾给付〉;
意外:120万元;
乘飞机、火车、轮船:160万元〈包括重疾给付〉;
乘商业运营汽车:140万元〈包括重疾给付〉;
黄金周:140万元〈包括重疾给付〉;
3.高残保障
疾病:1年后至58周岁前100万元〈包括重疾给付〉;
58周岁后至70周岁前80万元〈包括重疾给付〉;
70周岁后60万元〈包括重疾给付〉;
意外:120万元;
乘飞机、火车、轮船:180万元〈包括重疾给付〉;
乘商业运营汽车:140万元〈包括重疾给付〉;
黄金周:140万元〈包括重疾给付〉;
4.意外残疾(最高保额):
65岁前:20万元;
乘飞机、火车、轮船: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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