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烧伤保险金 24万元
九种重大自然灾害额外保险金 24万元
意外身故保险金 10万元
意外烧伤残疾保险金 1万元至10万元
意外医药补偿 最高1万元/次
住院费用补偿 最高5000元/次
手术费用补偿 最高5000元/次
住院津贴 50元/天(最高180天)
重症监护津贴 50元/天(最高180天)
情况一:若黄先生在50岁时,发生轻微脑中风,则黄先生可以获得《全佑一生“六合一”疾病保险》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金额为4.8万。3年后,轻微脑中风导致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功能障碍),则黄先生可以再获得《全佑一生“六合一”疾病保险》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金额为24万。
情况二:若黄先生在65岁时,无法独立完成穿衣、如厕、洗澡等项基本日常活动,且该状况持续180天以上并经过医生确诊,则黄先生可以自上述认定时开始获得《全佑一生“六合一”疾病保险》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金额为每月2000元(最多给付120个月)。在黄先生70岁(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已给付60个月)时,被确诊患有恶性肿瘤,则黄先生可以一次性获得尚未给付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金额为12万。
情况三:若黄先生在45岁出差时,遇泥石流身故(九种重大自然灾害之一),则黄先生获得《全佑一生“六合一”疾病保险》身故保险金24万元,《全佑一生“六合一”疾病保险》意外身故保险金24万元,《全佑一生“六合一”疾病保险》重大自然灾害身故保险金24万,《附加添益综合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险》10万元,合计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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