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年,李女士交纳了保险费4490元,初始保险额是10万元,同时身价账户是10万元。
第二年,李女士交纳的保险费还是4490元,但保险额增长为10.3万元,同时身价账户增长为10.1万元。
第三年,李女士交纳的保险费还是4490元,但保险额增长为10.6万元,同时身价账户增长为10.2万元。
第二十年,李女士交纳的保险费还是4490元,但保险额变成了16万元,同时身价账户增长为12万元,这时交费期结束了,一共交纳保险费89800元。
到李女士66岁的时候,距离她30岁投保时已经过去了36年,这时李女士的健康账户里的金额已经变成了20.8万元,从这时起,她就可以将20.8万元对应的账户价值全部或部分提取出来,作为自己的钱去消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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