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105医院医生在为一名心脏病患儿进行体检,该患儿可以享受安徽省重大疾病先天性心脏病外科手术约1.96万元至2.17万元报销。
2011年是落实《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国冲刺近三年医改重点任务目标的攻坚之年。新一轮医改究竟走了有多远?进入“深水区”的医改如何继续前行?
新农合作用几何?
农民看病能报销
2011年12月1日上午10点多,北京西城区福州馆前街2号的张奶奶来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买药。张奶奶年逾六旬,患有高血压,最近又查出糖尿病,每个月都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三趟。“虽然经常看病,但花的钱不是太多,大部分通过医保报销了,我们真的非常省心。”张奶奶乐呵呵地告诉记者。
盘点3年医改,乐呵呵的“张奶奶”数量迅速攀升: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的扩大,让城乡居民参保总人数从11.33亿增加到12.95亿人。其中,新农合参保人数达到8.32亿人。与医改之初的2008年相比,我国参保人数增加了1.62亿人,全民基本医保已经惠及全国95%的人口。我国用3年时间几乎走完了西方国家用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走完的路程。
目前,我国以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三项制度为主体,城乡医疗救助兜底,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医保体系不断健全。在刚刚落幕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承诺,2012年中央财政将继续推动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互衔接,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将从2011年的年人均200元再提高40元,增至240元。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功成教授就此评价说,我国在短短几年内用三大医疗保障制度覆盖了90%以上的城乡居民,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但另一方面,由于城乡二元分割、传统户籍制度及大规模人口流动等现实因素的制约,加之医疗保障制度的城乡分割与经办分割,致使少数人群仍然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障,这是我国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下一步医改的重要目标就是整合制度安排,优化管理与经办机制,加快基本医疗保障城乡统筹步伐。同时,提高基本医保的统筹层次,基本实现省级统筹。这是提高医保公平性的需要,更是完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机制的重要条件。
药价可降下?
结束“以药补医”历史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凯瑞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诊室,52岁的李崇庆又来开药了。给他开方的全科医生王美玉在诊断后说,他患了腹泻,开出的是阿米卡星注射药,共计2.8元。李崇庆说:“以前开这些药得几十块钱,现在这里的药价比药店还便宜。”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近期五项重点改革之一。2011年9月,国务院医改办宣布,全国31个省(区、市)均实现了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我国基本药物制度已初步建立。国务院医改办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6月底,基本药物在基层的销售价格较制度实施前平均下降约25%。
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府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中构建了一套新的药品流通服务体系,也促使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的运行机制发生了根本性变革。此外,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契机,由政府主导的省级非营利性药品集中招标平台在全国广泛建立,以省为单位、主要生产企业、量价挂钩、集中支付、全程监管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制逐步建立和推广。
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胡善联表示,破除“以药养医”机制,最大的难点在于建立新的补偿机制。我国已明确通过两个补偿渠道:增加政府财政补助、适当调整技术服务价格。提倡收取一般诊疗费或药事服务费,它体现了医务人员的劳务技术价值,同时能更好地补偿基本药物零差率造成的补偿不足。应探讨建立一个长效机制,让医保能持续补偿基本药物。同时,财政补贴的及时性也很关键,必须将财政补贴列入政府预算。此外,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一个突出问题是2009年制定的基本药物目录不能满足各地用药需求,需要进行动态调整;还要建立合理科学的定价机制,保证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供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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