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虑全面保障
一份全面的少儿保障计划,应该完整包括上述三方面的保障。购买时可以进行适当组合,最好是买全意外伤害险、健康险、教育险等全部保障。同时,缴费期最好集中在孩子未成年时,在他们长大成人后,可自己选择合适的险种来投保。
2、家庭投保应以家长为主,孩子为辅
家长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首先要充分保证他们的意外、医疗、重大疾病和寿险等保障。因为如果父母这个主要经济来源突然中断,孩子将失去经济支持。每年为孩子缴纳的保费不宜超过家长的保费,如果不能兼顾,应以大人为主。
3、越早投保越划算
大多数少儿保险产品在出生30天或90天以后就可以投保。一般情况下,投保同样的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年龄越小,保费会越便宜。
4、了解“豁免保费”条款
为防止在保险期间家长因故无力继续缴纳保费,在购买主险的同时,最好购买豁免保费附加险,万一家长发生意外导致身故或残疾时,保险公司可豁免以后的各期保费,确保孩子的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链接:全国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金限额统一调整至10万元
按照监管机构要求,自2011年4月1日起,全国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金限额统一调整至10万元。关于未成年人死亡保险理赔限额的规定,最早出现在保监会1999年3月执行的43号文: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死亡保险金额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之后,在2002年3月执行的34号文中,对此限额进行了微调,即为了适应保险市场发展的需要,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的保额上限提高到10万元,其他地区不变。受到此次文件约束的险种主要是寿险、意外险、重疾险等涉及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的险种,而少儿保险中的医疗险、教育金保险等不受影响。
友邦保险相关人士表示,当前随着国内经济保持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对保险保障的需求日益旺盛。同时为了顺应经济与保险市场发展的总体趋势,未成年人人身保险5万元限额,明显已不符合日益高涨的消费水平,也未能对未成年人的权益做到最大化的保障。此次对未成年人保额统一调整为10万元,既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也是保险市场人性化的充分体现。
对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以外的其他地区的父母,在购买涉及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的险种的时候,可根据自身的承担能力选择最高至10万元保额,而之前已经购买过的,有必要将已有的保险情况做个清楚的归纳,特别针对拥有死亡赔付保障的险种,以避免多项保障累计后,保额超过10万元上限,从而造成超额投保浪费资金,而未足够的则可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考虑增加保额至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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