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状4:过分“深谋远虑”
典型案例:许太太为孩子购买了某公司的终身寿险。按照保险计划描述,孩子60岁可领取退休养老金5万元,100岁时可领取期满贺岁金5万元。
点评:对于绝大多数家庭来说,为孩子购买终身寿险,为孩子未来的“养老钱”做打算,实在是一件太过“深谋远虑”的事情。尤其是在大人自己的养老金尚没有储备足够的情况下,考虑孩子的养老问题更加没什么必要。保险专家建议,为孩子买保险时,保险期限应以到其大学毕业的年龄为宜,之后就应当由他自食其力了。此外,考虑到通货膨胀因素,父母现时的投入,数十年后,对孩子的“养老”还有多大帮助也是一大疑问。当然,如果看重终身寿险的“纪念意义”,父母在预算宽裕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作为辅助险种购买一些。
怪状5:找熟人购买保险
典型案例:周小姐在事业单位工作。两年前,周小姐碍于面子,购买了同学强力推荐的某款健康医疗险,年缴保费5000多元。去年5月,周小姐因病住院,花去1万元。周小姐找保险公司理赔,这时才发现,自己购买的是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周小姐在单位报销了8000多元医药费后,保险公司只赔付了余下的不到2000元。周小姐发现,熟人推荐的保险原来并不适合自己。
点评:找熟人买保险并非不可,但前提是要跨过人情这道坎。据了解,向熟人卖保险已经成为保险代理人“成长”的必经之路。在保险公司的培训课程中,向熟人推销保险更被升华为“缘故法”。也有投保人陷入误区,因为对陌生来访的保险代理人不信任,因此宁愿找熟人买保险。不过,买这样的人情保险要注意了解产品是否真正适合自己。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每个阶段都会推出重点销售的险种,以实现业务的快速增长,任务依次分解到每个营销员头上。这种情况下,熟人推荐的险种有可能并不合适自己。
怪状6:有“医保”不必购买商业险
典型案例:唐女士所在单位为其购买了医保。考虑到已有医保傍身,唐女士没再购买商业保险。去年,唐女士住院花去5000多元,医保只报销了3000多元。唐女士使用的进口药、特效药都不在医保报销目录内,唐女士只能自己埋单。
点评:新医改实施后,商业保险的作用并没有削弱。医保的基本设计原理是低水平、广覆盖,超出部分由商业保险解决。重大疾病的平均治疗费用为10万-20万元,社保最高支付限额显然与这个水平有差距,个人还需根据情况补充商业险。某些药品(新药、进口药、贵药等)以及一些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都不在医保报销范围之内,商业保险可对此部分进行补充。此外,保险专家指出,医保注重的是医疗费用的报销,通常人患病后,除了直接的医疗费用外,还会产生以下三方面的费用:一是后续治疗费;二是不能工作失去收入来源的费用;三是发生重疾后的后期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这些费用可以通过商业保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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