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重大疾病保险 > 正文
何为“多次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重大疾病保险(以下简称“重疾险”)设立的目的是为向确诊罹患某种严重疾病或疾病严重影响了生活质量的被保险人提供保障。重疾险在最初创立时仅保障4种疾病,即急性心肌梗塞、中风、需实施手术的冠状动脉病和癌症。

  例如,这个产品共保障28类重疾,共分为5组。

  第一组:恶性肿瘤;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严重慢性呼吸衰竭。

  第二组:脑中风后遗症;良性脑肿瘤;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瘫痪;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运动神经元病;严重多发性硬化症;双耳失聪;双目失明;语言能力丧失。

  第三组: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心脏瓣膜手术;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主动脉手术;严重心肌病。

  第四组: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第五组:多个肢体缺失;严重Ⅲ度烧伤。

  也就是说,如果被保险人罹患第一组别的重疾,保险公司可先行赔付一倍保额;在间隔一定时间后,若被保险人再次罹患除第一组别之外的重疾,即可再次得到一倍保额的赔偿。

  一般来说,多次给付重疾险对家庭经济来源单一者、中年人以及工作压力大的从业者比较适合。

  王雪:生命人寿海南分公司琼海支公司营销主管;2011年1月,加入生命人寿海南分公司琼海支公司,同时晋升为营销主管;2011年,以突出业绩荣获生命人寿海南分公司保单“件数王”和生命人寿琼海支公司“保费王”称号。

  林国民

  客户问题:我在网络上看到一则关于“多次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报道,上面说按条款规定,多次给付重疾险可以给付两次乃至更多次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我想咨询下,像这样多次给付重疾保险产品的保费是不是偏高?对于曾经罹患过大病的人来说,多次给付重疾保险产品如何承保?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