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这个产品共保障28类重疾,共分为5组。
第一组:恶性肿瘤;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严重慢性呼吸衰竭。
第二组:脑中风后遗症;良性脑肿瘤;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瘫痪;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运动神经元病;严重多发性硬化症;双耳失聪;双目失明;语言能力丧失。
第三组: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心脏瓣膜手术;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主动脉手术;严重心肌病。
第四组: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第五组:多个肢体缺失;严重Ⅲ度烧伤。
也就是说,如果被保险人罹患第一组别的重疾,保险公司可先行赔付一倍保额;在间隔一定时间后,若被保险人再次罹患除第一组别之外的重疾,即可再次得到一倍保额的赔偿。
一般来说,多次给付重疾险对家庭经济来源单一者、中年人以及工作压力大的从业者比较适合。
王雪:生命人寿海南分公司琼海支公司营销主管;2011年1月,加入生命人寿海南分公司琼海支公司,同时晋升为营销主管;2011年,以突出业绩荣获生命人寿海南分公司保单“件数王”和生命人寿琼海支公司“保费王”称号。
林国民
客户问题:我在网络上看到一则关于“多次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报道,上面说按条款规定,多次给付重疾险可以给付两次乃至更多次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我想咨询下,像这样多次给付重疾保险产品的保费是不是偏高?对于曾经罹患过大病的人来说,多次给付重疾保险产品如何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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