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普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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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重大疾病保险(简称重疾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诞生于南非,至今已有将近30年的历史。重疾险最初设立的目的是为向确诊罹患某种严重疾病或疾病严重影响了生活质量的被保险人提供保障。
1.重大疾病保障(28种重疾)
第一次重大疾病A保障10万元
第二次重大疾病B保障10万元
第三次重大疾病C保障10万元
重大疾病分五个组别,自前一次疾病确诊日365天后再次确诊其他组别的疾病,可获得再次理赔。恶性肿瘤自治疗结束日起满5年后再次确诊恶性肿瘤,可获理赔(即恶性肿瘤有单独的一次保额给付,但两次理赔要间隔5年以上)。
2.重大疾病保费豁免
第一次重大疾病确诊后,主合同寿险及重大疾病保费豁免,保障继续。
4、哪些责任它不赔钱?
多次给付重疾除了规定多次给付之间的间隔时间之外,责任免除也是重大疾病保险的标准的8条免责:
1.您故意造成的;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