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先生今年30岁,已结婚生子,刚向银行申请了60万额度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贷款年限20年,A先生采用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月均还贷4,670元。根据自己的贷款数额,A先生选择投保《友邦保无忧C款分期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险金额每月:5,000元,每年付费6,620元,付费期:10年,对应保障期限:20年。保单于2012年1月10日生效。
情况一:
A先生不幸于2014年4月5日被首次确诊患有恶性肿瘤,并经过治疗又恢复健康。他将获得的保险利益如下:
自确诊后的首个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日,即2014年4月10日起,A先生每月可获得一笔5,000元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连续领取214个月,直至保单满期日(含)。
从确诊后开始,A先生无需再支付保费,此时他累计支付保费19,860元,而累计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额为1,070,000元。
情况二:
A先生不幸于2014年4月5日被首次确诊患有恶性肿瘤,并且不幸于2019年10月4日身故,他将获得的保险利益如下:
自确诊后的首个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日,即2014年4月10日起,A先生每月可获得一笔5,000元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连续领取66个月,累计给付金额330,000元。A先生身故后,尚未给付的重疾保险金将一次性给付给A先生的继承人,金额为740,000元。
从确诊后开始,A先生无需再支付保费,此时他累计支付保费19,860元,而该保单给付的保险利益总计金额为1,070,000元。
(具体内容以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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