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向海乡哈拉毛头村困难户宋淑芹患直肠癌住进了通榆县第一医院。这对于靠低保金维持生活的她们一家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每天上千元的药费让她经历着“治疗”还是“放弃”的痛苦抉择。在通榆县,像宋淑芹这样的因家庭贫困治不起病的还有很多。为了让这些困难患者都能病有所医,县民政局启动了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宋淑芹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仅得到了政策减免,而且在她出院当天,住院费用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又从医疗救助窗口领到了3112.7元救助金。“治疗刚结束,我就从医院拿到了医疗救助款,真是太为我们着想了,感谢党、感谢政府!”宋淑芹拿着医疗救助款激动地说。
通榆县在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中着眼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筹集资金81.4万元,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适时开展了住院救助、临时救助和门诊救助,确定县人民医院为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定点医院,中意大药房为定点药店。在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安装了“城乡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医疗救助网上审批、网上结算、“一站式”救助,极大方便了城乡困难群众。2011年以来,通榆县通过开展住院救助、临时救助和门诊救助,及时救助患病困难群众1736人,发放救助资金161.2万元。医疗救助如一缕春风,滋润着困难患者的心田,使他们重新扬起了生命的风帆。
一个夏日的午后,一位姓张的女士带着一个唇腭裂女孩来到通榆县救助站求助。女孩7岁,名叫丁长乐。张女士说,几个月前,丁长乐一家三口从外地搬来,租住在张女士家附近。前几天一大早,丁长乐的父母说有急事要办,将她留在张女士家,声称晚上回来,随后就没了踪影。张女士无奈,只好把丁长乐送到了救助站。弄清了情况,救助站工作人员急忙把小长乐安顿下来。随后,工作人员又到社区和派出所查找丁长乐的父母,但没有任何线索。根据这些情况判断,丁长乐是被父母遗弃的。县民政局领导经过研究,及时为丁长乐办理了城市低保手续,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丁长乐在救助站里住了下来,每天就像小燕子一样跟随在工作人员身边。几个月过去了,由于一直没有丁长乐父母的消息,县民政局决定把她送到吉林省孤儿学校,以便接受更好的教育。离开救助站的前一天,工作人员带着小长乐到商店买了她喜欢的衣服、鞋子和其它物品。分别时,小长乐说:“谢谢叔叔、阿姨,你们放心吧,我一定好好学习!”
通榆县救助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就是这样,对四处飘泊的流浪乞讨者施以爱心,为他们洗澡、换衣、理发、治病、找家,建立起人性化救助管理体系。去年,县救助管理站共救助残疾、呆傻人员近200名,并帮助他们返乡和家人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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