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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健康险投保要注意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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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由于健康保险所承保的内容与一般人寿保险不同,故而其保单形式也存在很多不同之处,有些条款并不是每种医疗保险都有的。
  1、观察期

  住院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都规定有一个观察期(或称免责期)。观察期一般是在自合同生效日起90天或180天,在此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责赔付。

  2、次健体保单

  对于不能达到条款规定健康要求的被保险人,一般按照次健体保单来承保,这时可能采用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提高保费;二是重新规定承保范围,比如,将某种疾病(或某种保险责任)作为批注除外后,才予以承保。

  3、特殊疾病保单

  对于被保险人所患的特殊疾病,保险公司制定出特种条款,以承保规定的特殊疾病。

  免赔额条款

  这是医疗保险的主要特征之一,这种规定对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都有利。在医疗费用方面,保单中规定了免赔额,即保险费用给付的最低限额。保险公司只负责超过免赔额的部分。免赔额的计算一般有两种:

  1、单一赔款免赔额,针对每次赔款的数额。

  2、全年免赔额,按每年赔款总计,超过一年数额后才赔付。

  给付条件

  可以赔付的费用包括门诊费、药费、住院费、护理费、医院杂费、手术费和各种检查费等。医疗费用保险一般规定一个最高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在此限度内支付被保险人所发生的费用,超过此限额时,保险公司停止支付。在一个年度内,当医疗费用的支出累计超过免赔额时,被保险人才有资格申请给付各种医疗费用。

  另外,跟养老、储蓄、分红和身故赔偿不同,无论是享受社会保险福利或者投保商业保险,健康险种的投保人得到赔偿金额的总和,都不能超过医疗支出费用的总额。如果投保人先得到社会福利保险的赔付,那么,商业保险只能赔付剩下的部分。(来源:金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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