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江苏省慈善总会公布了最新数据:我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已突破2000例!
江苏省儿童大病慈善救助,从构想,到变成现实;从制度建立,到数千患儿家庭领到实实在在的补助,只用了短短一年多的时间。这项被困难群众称为“及时雨”的救助制度,已经开始在江苏大地生根发芽,为数千深陷疾病和贫困泥沼的家庭带去了希望,为有无限可能的患病孩子撑起了未来!
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项目开展一年多来,全省各级政府、民政、财政、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及慈善总会为建立儿童大病救助制度、实施慈善救助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减轻了贫困家庭重病患儿就医经济负担,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欢迎。2011年,该项目还荣获国家民政部中华慈善奖“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奖。
率先开展儿童慈善大病救助
累计基金已达数亿元
据统计,截止2012年4月底,全省共有2068名儿童获得资金救助,他们中最小的只有2个月大;2903名贫困家庭重大疾病患儿进入救助程序。儿童大病基金共支出省级救助金2348.5万元,单人救助金额最高达26万多元。进入救助程序人数和救助资金最多的均为徐州市,获准救助630人,资金结算465人,支付救助金519.8万元。
“江苏是全国最先在省级层面形成困难家庭儿童大病慈善救助制度的省份,也是目前国内唯一在省、市、县三级全面形成制度性安排、实行慈善救助的省份,为儿童大病救助制度的建立探索了一条新路。”省慈善总会副会长陶礼仁介绍,2009年2月16日,温家宝总理在天津火车站偶遇河北张家口的2岁白血病患儿李瑞,总理将因无力承担高额医药费正打算返家的李瑞和他的家人带回北京,帮助李瑞入住北京儿童医院,并与国务院办公厅工作人员一起为孩子捐款。随后,国家领导人相继批示,要求探索建立儿童大病救助制度。儿童大病导致家庭因病致贫、因贫废治的社会问题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儿童大病慈善救助工作。2010年7月20日,省政府同意,《江苏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实施意见》出台。2010年9月8日,《江苏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实施细则》实施,我省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工作正式进入了具体实施阶段。
实施细则明确,该类救助由政府履行管理职责,慈善组织具体实施,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审核通过的贫困家庭患儿,2010年7月20日以后至年满18周岁期间产生的医保内治疗费用自费部分,都将按照其家庭经济状况获得相应救助。覆盖面广、针对性强、高标准的救助得到了困难群众的普遍欢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用很多患儿家长的话说,真是一场“及时雨”。
“这是我省首个政府出资资助的慈善救助项目,且注资比例高达50%。”陶礼仁介绍说,儿童大病慈善救助项目资金由财政预算金、慈善募集款、福彩公益金按照5:3:2投入。其中,省级专项救助资金总额每年达4000万元。经过一年多的实施,目前已经形成了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的儿童大病慈善救助体系,三级财政累计资金投入已达数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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