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今年30岁,为自己投保了《友邦全佑一生“五合一”疾病保险》,保险金额36万元,交费20年,年缴保费11808元,保险期间内可获得保险保障包括重大疾病保险金(含34种重大疾病)36万元,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金36万元,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3,000元/月,全残保险金36万元以及身故保险金36万元,在《友邦全佑一生“五合一”疾病保险》有效期内,以上各项保险金仅给付最先发生的一项,发生时日以各项保险金中约定的时日为准。
情况一:若张先生在50岁时,发生脑中风并导致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功能障碍),则张先生可以获得《友邦全佑一生“五合一”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金36万元。
情况二:若张先生在65岁时,被认定无法独立完成穿衣、如厕、洗澡等六项基本日常活动中的三项,且该状态持续一百八十天以上,则张先生可以自上述状态认定时开始获得《友邦全佑一生“五合一”疾病保险》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金额为每月3,000元(最多给付120个月)。如张先生在70岁时(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已经给付60个月),被确诊患有恶性肿瘤,则可一次性获得尚未给付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金额为18万元。
(具体内容以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款为准。)(来源: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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