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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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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传统的重疾险通常是“一次赔付”,投保人的重疾险保单将随着第一次理赔完成而宣告结束。而近期多家寿险公司纷纷推出具备“二次理赔”甚至“多次理赔”功能的重疾险产品,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的眼球。

  3.心脏瓣膜手术;

  4.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5.主动脉手术;

  6.严重心肌病。

  第四组重大疾病

  1.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第五组重大疾病

  1.多个肢体缺失;

  2.严重Ⅲ度烧伤。

  3、这类产品一般多少钱?

  投保举例:

  30岁男性,10万保额的定期寿险,保障期限和缴费期限均为25年,附加提前给付重疾9万,附加额外多次给付重疾9万,年缴保费883元。

  可以提供如下重大疾病保障

  1.重大疾病保障(28种重疾)

  第一次重大疾病A保障10万元

  第二次重大疾病B保障10万元

  第三次重大疾病C保障10万元

  重大疾病分五个组别,自前一次疾病确诊日365天后再次确诊其他组别的疾病,可获得再次理赔。恶性肿瘤自治疗结束日起满5年后再次确诊恶性肿瘤,可获理赔(即恶性肿瘤有单独的一次保额给付,但两次理赔要间隔5年以上)。

  2.重大疾病保费豁免

  第一次重大疾病确诊后,主合同寿险及重大疾病保费豁免,保障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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