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带有保障性质的保险,其保障部分的设计都遵循“期望收支平衡原则”。如果你选择消费型的,那就是跟保险公司一样,纯粹的遵守了这个原则;如果选择非消费性的,简单地说,其本质是:保险公司该扣除多少保障成本还是扣除多少,所谓“还本”是让你多交一部分资金,然后用你多交的钱做了投资,投资收益保险公司自己留存一部分,把另一部分还给你而已。
所以,这种“还本”到底值或不值,还要结合具体险种以及投保人自身的投资能力而定。
我们举例来说:
张先生今年30周岁,根据其年收入等状况,其为自己安排了1万元的重疾保费预算,备选方案有两大类,一类是长期或终身型的返还型重疾险,一类是定期消费型保险,这两类我们各举一例来对比看下:
A险种:保费9570 元/年,缴费期20年,保额30万,保障至88周岁;如果中间未发生赔付,满期时给付保额30万。
B险种:保费3390元/年,缴费期20年,保额30万,保障期30年,消费型。
如果张先生投保B险种,相比A险种,年缴保费可结余6180元,共20年。如果张先生将每年6180元的结余进行投资,即使按照银行5年定期存款+自动转存的形式,在张先生60周岁时,该部分资金的本息和也将超过30万,这时候虽然定期险已经满期,但投资的本息和已经超过A、B两险种所提供的保障金额,而张先生的总支出并不多;而88周岁时的本息和自然更是远超过30万。
当然,我并不建议所有人都选择消费型的保险,实际投保还是要参考具体情况而定,比如年龄、健康状况、对资金的管控能力、工作性质,等等;另外,险种也不能只做简单的回报率比较,具体的险种性质和保险责任也很重要,比如有的险种本身就带有较强的投资性质,而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和投资收益率,在某些方面也有其自身优势;再比如不同的险种,其保障功能也不尽相同,上述举例中,A险种提供42种重疾保障,B险种提供31种重疾保障;再有,保险除了提供基本的意外、疾病或身故等风险保障,也还有其它重要功能,比如豁免、多次赔付等。但总体来说:投保时坚持保障优先的原则,就是抓到保险“最有价值”的地方了。
了解了这个基本的寿险精算原则,也可以帮助投保人建立对保险合理的期望值,避免一些常见误导:比如“存钱送保障”——实际上,任何保障都是会扣除相应的保障成本的。(文章来源: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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