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实施医疗救助
该区对不同人群、不同住院性质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实施不同的一般救助措施。
政策规定,对因患重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的低保对象和困难家庭重度残疾人,一个自然年度内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累计在3000元—10000元的,按个人负担部分的30%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累计达10000元(含)以上的,按个人负担部分的50%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临时医疗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0元(含)。(来源:成都日报)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