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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了重疾险 女儿生病却得不到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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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保险就是为了给投保人提供保证的商品,如果保险公司很轻易地就接受了投保,而后又很容易地拒赔,这对投保人是很不公平的也偏离了安全的宗旨,那么“理赔难”问题将很难解决。

  保险公司申请再审

  2010年1月20日,妞妞的委托代理人、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铁祥告诉记者,二审判决生效后,通过申请强制执行,妞妞家人已拿到22840元保险金。但保险公司也在日前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在再审申请书中,该保险公司提供的事实与理由中称,该案件争议《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刘先生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签订的。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在关于“明确说明”的争议中,保险公司认为已尽到说明义务,因为“保险责任”的条款是《保险合同》的基本也是主要条款,如果不了解保险合同的承保范围,也就不能签订保险合同;既然签订了保险合同,就证明刘先生对保险合同的承保范围是熟知的。同时,根据《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有另行明确说明的义务,但对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保险责任范围”没有要求保险人另行说明。

  对此,妞妞的代理人李铁祥律师认为:该保险公司未尽到保险法规定的“如实说明”义务,免责条款不生效,同时刘先生在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上亲笔签名,也不能证明保险公司履行了告知义务。李铁祥告诉记者,妞妞以及其父亲刘先生已经向省高院递交了答辩意见书,请求省高院驳回保险公司再审的诉讼请求,目前双方都还在等待中。(文章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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