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近期向保险公司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保险业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医改“十二五”规划》,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积极服务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医改“十二五”规划》高度重视商业保险的作用,对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作用、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给予大力支持,税收优惠或拓展至商业健康保险领域。十二五期间,国家要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产业发展政策:
1)制定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
2)积极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长期护理
保险、特殊大病保险等险种,满足多样化健康需求;3)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4)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商业健康保险具有巨大发展潜力。欧美等国健康保险的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比例均达20%左右,而我国2011年健康险保费收入692亿元,占人身险保费收入仅7.12%(2010年为6.37%)。2012年寿险公司均将健康险作为重点发展方向之一,以中国人寿为例,5月份推出“新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天时间即实现8亿元左右保费收入。未来保险公司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措施包括:1)加快健康保险业务创新,发展重特大疾病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2)推进医保经办服务;3)加强健康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健康保险风险管控能力;4)探索保险公司兴办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的可行性和有效途径,延长健康保险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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