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演示
1、满期领取:
若生存至70周岁,给付主险(基本保额10万元+累积红利保额)X105%+终了红利;
2、生命保障:
若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按主险所交保费的110%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若因意外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给付(10万元+累积红利保额)×2+终了红利;
3、重疾呵护
1、若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初次发生合同所列32种重疾之一,按附加险保额的10%与附加险保费之和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即10万元×10%+1300=11300元;
2、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给付附加险保额10万元,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4、保费豁免
若投保人于交费期内因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且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则免交续期保费,被保险人继续享有相应保障因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且年龄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续期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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