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所有的人寿保险几乎都有一个长达10天的犹豫期,相当于商场出售后的产品有试用期一样,在这个犹豫期内,如果顾客对所买的保险有任何不满意的话,都可以无条件退保并取回已缴纳的全部保费。这个10天一般从收到保单正式文本签字算起。
另保监会规定,万能险、投连险必须在顾客投保后进行电话回访,消费者如有任何疑惑或不满都可及时提出。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犹豫期内口头退保是没有效力的,消费者必须出具具体书面文件进行正式退保。
问:怎样减少退保的经济损失?
答:投保后最好能将保险合同履行完毕,若中途退保或延误交纳保费,会造成保险公司不完全赔偿和给付保险金,影响投保人的利益,减少投保人前期交纳保费的保险作用。因此,能不退保就别退保,如果家庭财力实在困难而无能力继续支付保费,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变通,尽量降低退保的损失:
一、变更为费率较低的险种,在基本保障满足的前提下,将高费率险种转变成低费率的险种。
二、以保单作抵押申请贷款,从保险公司获得短期周转资金暂时付保费。
三、在险种不变的情况下,降低保额,适度降低保障力度,减少保费支出。
四、使用保费自动垫缴,保险公司可于保单价值准备金内,自动垫付应付的保费和利息,使保单继续有效。
五、利用保单现金价值,采用减额付清方式,降低原保单的保险金额,以保单现金价值一次缴清新保单所需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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