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三:重疾猛于虎。张先生不幸在2014年10月5日被首次确证患有恶心肿瘤,并且经过治疗恢复健康,除一次性获得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36万理赔外,张先生还可以获得18万的癌症康复保险金,分三年领取,金额分别为9万,5.4万和3.6万。此外,自2014年10月10日起,张先生每月可定期获得一笔1,000元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连续领取214个月,有效补充生活所需,缓解经济压力。直至保单满期日,累计给付金额214,000元。由于儿子的保险计划附加了儿童豁免保险费保障,友邦将为张先生继续支付余下12年共计24,696元的未支付保费,悉心护佑儿子至32岁合同到期后,还将给付满期金30,870元。至此,张先生一家将获得保险利益共计809,566元。
对于全佑一生“七合一”保障中的身故保险金、疾病终末期阶段保险金、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及老年长期护理保险金,保险公司仅给付一项,并以一次为限,且以最先发生者予以给付,最先发生时日以下列约定为准。
(具体内容以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款为准。)(来源:友邦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