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是在保险公司业务员的游说和误导之下,才退出安康附加重疾险,同时改投鸿泰附加重疾险的。前后两个合同在时间上是连续的,保险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应该从我投保的第一份保险,即安康附加重疾险的时间起算。”利韬道出隐情。
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引经据典:“从法律的角度看,安康附加重疾险合同已经解除。第二份合同,即鸿泰附加重疾险合同的起算时间从第一份合同签订时起算,没有法律依据。再说,你在投保时,肯定知道自己患病,但未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基于此也能免赔。”
“利韬如果知道自己患有重疾,就不会改投鸿泰附加重疾险,因为这个险种的重疾险保险金是10万元,而之前投的安康附加重疾险保险金是12万元,且后一险种保费比前一险种贵。一个投了重疾险的人,不可能在明知自己患有重疾的情况下做出如此不明智的决定。所以,利韬不可能存在不如实告知的情形。”利韬的代理人据理力争。
许绿叶法官意识到,这是一个有争议的案件,以利韬的身体及经济状况而言,这个案件容不得细细斟酌和讨论,最好是通过调解速战速决,但当天要在庭上达成和解协议是不太可能了,许绿叶法官决定庭后见机做工作。
打感情牌促事圆满
许绿叶法官随后向合议庭其他成员和庭领导汇报了案情,最终决定本案最佳的解决方式是通过调解解决。在接下来的几天里,许绿叶法官一边思索案件调解的突破口,一边与双方积极沟通。许绿叶法官对保险公司表达了个人观点,一是利韬的保险意识很强;二是利韬在前后两次投保时不可能知道自己身患重疾,利韬的问题仅仅在于变换了险种,但利韬主张他是受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游说才变换险种的。另外,前后两份保险时间是连续的,如果第二份保险的等待期可以从第一份保险订立时开始起算,则保险公司必赔无疑。
见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态度有所缓和,许绿叶法官不失时机地打出感情牌:“你想,这个钱肯定是利韬的救命钱,法官不可能不考虑社会效果和普通老百姓的合理期望,不可能教条判案。如果他是你的亲属、朋友或者一个你想帮助的人,你们还会这么坚持不赔吗?”
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决定向公司汇报后答复。两天后,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打来电话,他们的调解方案是赔5万元。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