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的医疗救助过程比较繁琐,时限较长,很多困难群众因支付不起住院押金或高额的治疗费用而放弃了治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模式建立后,困难群众可直接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实现了医疗费用结算的零时限,提升了医疗救助的时效性。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目前全省有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等5个市(地)本级和延寿等16个县(市)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到今年6月底前覆盖全省所有市(地)本级,年底前覆盖50%以上县(市)。
在佳木斯市向阳区佳丰村佳丰社区,出院不久的低保户王淑平向记者讲述了她多年来办理医疗救助经历的“变迁”:2006年底她不幸患上卵巢癌,2007年住院手术,术后化疗数次,累计花费医药费7万余元。2007年7月申报低保,享受低保各项政策。“那时低保户申报医疗救助,需在治疗结束后,提供住院病历、医疗费用结算单、申请书、低保证等上报到社区,由社区再报到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再报到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再报到市财政局审核,本人得到医疗救助金最快也得两个月,程序非常繁琐。”不过,说起今年3月住院治疗后的医疗救助办理,王淑平脸上露出了笑容:“自从佳木斯市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后,极大简化了救助程序。”她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这次总医疗费用5200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2067元,定点医院优惠171元,医疗救助2462元,个人只付500元。“现在好了,像我这样的低保户,拿着医保卡和低保优惠卡就可以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只须支付个人自付费用,医保、医疗救助和定点医院医疗优惠同步结算,十分方便。”
“我省城乡医疗救助经过几年运行,目前逐步形成了以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参合为基础、以住院救助及门诊救助为主体、以医疗优惠为补充的医疗救助体系,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需求,成为社会救助体系和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省低保局副局长王广焱告诉记者,近两年随着医疗救助工作的深入开展,三层报批程序和医后救助模式逐渐显露出时效性不强、受益面小、程序繁琐等弊端,制约了医疗救助工作的良性发展,因此需要通过建立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运行模式解决这一问题。
为体现医疗救助救急、救难、简便快捷的特点,方便困难群众及时就医,省民政厅积极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具体操作办法是,救助对象医疗结束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在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同时,医疗救助费用由定点医院垫付,定点医疗机构定期与民政、财政部门结算垫付的医疗救助资金。通过建立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步结算的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用、结算同步、监管统一的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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