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单位都定期组织员工到医院做例行体检,一些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甚至是恶性肿瘤都是通过体检发现的,而病患之前可能没有任何症状或不适,并不知道自己患有疾病。如果在体检前投保了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之后在体检时发现恶性肿瘤,可以获得赔付吗?
答案是可以的。中意人寿理赔专家告诉记者,早在2007年8月1日,中国保险业行业协会制定实施《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规定保险公司将产品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且保险期为成年人(18周岁以上)阶段。该产品保障的疾病范围应当包含发生率最高的六种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故恶性肿瘤是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必保的6种疾病之一。
在例行体检中,有许多项目是可以排除恶性肿瘤的,如EB病毒抗体检测可排除鼻咽癌、AFP检测可排除原发性肝癌、胸片可排除肺部肿瘤、乳腺B超可协助诊断乳腺增生及乳腺肿瘤、宫颈涂片可协助诊断宫颈癌。这些项目的开展就是为了做到恶性肿瘤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而买一份保险就是为了万一发生不幸时有钱治疗。
不过,不是每种情况都会理赔,中意人寿专家告诉记者,一般来说,恶性肿瘤的赔付一般还要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几个条件:首先是被保险人于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签发日起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90天-180天后(依据合同具体规定)首次发病,即过了观察期;其次是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的,“因体检才发现,之前没有任何症状或不适,故一般可以认定是首次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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