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大病救助基金可以开始申请了。记者从市红十字会获悉,即日起,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红十字会提出救助申请。
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表示,符合救助条件的,即日起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红十字会提出救助申请,填写《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申请表》,并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等证明、医疗机构的疾病诊断与费用资料、城镇医保及新农合等报销情况。县(市、区)红十字会在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后,报送市红十字会复核。最终由省红十字会确定救助名单和金额后,将救助金汇入定点治疗医院或受助人指定账户。
据了解,“大病救助基金”是对因患重特大疾病而无经济能力进行治疗或因支付数额较大的住院医疗费用而陷入困境的城乡困难家庭人员,实施专项帮助和经济支持的一项公益救助项目。《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2011年5月1日开始施行。2011年,我市救助人数居全省第一位,达934名,发放救助金总额1479.30万元,人均获得救助金1.58万元,其中,患恶性肿瘤的蕉城区七都黄厝村低保户黄敬祥,是全省第一位受到救助的对象。
救助对象
与去年相比,今年的大病救助政策将救助对象由原来的6类合并为4类,分别是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含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
救助病种
与去年相比,今年救助病种范围有所扩大,除了原来的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5类大病,新增地中海贫血、血友病2个病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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