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各保险公司在均衡费率上都惯有保障年限,年限不同,均衡费率也就不同,不一一举例,但是原理是一样的。一个10斤的包袱不会因为我们抱着就是10斤,背着就是8斤,无论我们的姿势怎么不同,但重量都是一样的,这就是所谓抱着或背着都一样沉的道理,只是我们感觉会不同。如果我们背着真的只有8斤,那么你一定要记住,一定是这个包袱减少了内容。
搞清楚这些基本观念后,我们再来探讨各种重疾险的属性。
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以重疾保障为主险,在一定期限内给于保障,一般采用均衡保费。这类重疾险最多保障期限是30年,2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50岁,30岁买就只能保障到60岁,多一天都不行。需要说明的是,这种保险虽然是主险,但是也属于消费型的,没有理赔则不能返还保费。
附加重大疾病保险:需要同时购买其它主险,例如同时投保终身寿或者养老保险,属于消费型险种,自然费率设计比较多见。也就是三十岁这一年只需要三、四百元,缴费至60岁后每年都要超过几千,且不发生理赔时保费不能返还。身故给付现金是按照主险的保额进行理赔的。
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需要同时购买其它主险,多数限定在同时投保终身寿保险(被保险人活着是拿不到钱的那种保险就叫终身寿险),属于消费型险种。身故给付现金同样是按照主险保额进行理赔的。
3、两全主险捆绑附加重疾:
多以生死两全保险为主险,捆绑附加重大疾病险。所谓两全险就是保障期限内身故保险公司要给钱,保障期限后没有身故保险公司也要给钱的那种保险。这类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都在80岁期满,附加上重疾后就成为过去最常见的有病赔病,无病返钱的那种保险。在这种保险中,附加险是不标明费率的,已经计入两全主险费率中。但可以肯定的是,附加重疾是均衡费率,而且附加的重疾险保障期等于两全险的期限,一般都在八十岁左右。(文章来源: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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