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市民关注重疾险,想为自己和家人购买一份保障健康的保险,却经常被重疾险各种复杂的概念搞得头昏眼花。而根据保险投诉纠纷来看,大部分的案例都是牵涉到重疾险理赔的。被保险人如果不想在发病时还要心力交瘁地与保险公司沟通,就应该在投保时把以下两个关键问题理清楚。
所保病种是不是越多越好?
自从《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开始实施后,25种重大疾病保险必保疾病的种类和定义有了统一的规定,市民可以更为放心地购买重疾险产品而不用担心疾病判断标准和赔付标准上的差异了。但是,每一家保险公司重疾险所承保的病种范围都不相同,大部分是在行业协会定义的25种疾病之上又添加了自己公司定义的多种疾病。
购买重疾险是否保障病种越多越好呢?理论上是的。但是,保险业内人士也提醒市民:不能盲目迷信病种数量,主要还是看承保疾病的“含金量”。
因为每种疾病的发病率都会影响费率的厘定。所投保的病种越多,价格自然也更高。有些疾病的发病率是很低的,如“重症肌无力”,该病的发病率约为十万分之一,投保涵盖此类稀有疾病的病种特别多的产品反而不划算。一个人不可能在有生之年,有机会将各种大病都得一遍。针对30岁以上的男性,多发高发的大病,通常也就是心脑血管疾病和癌症等有限的几种,如果以覆盖全面来衡量的话,市场上只要大病种类超过20种以上的大病保险,都可以称作是“覆盖全面”了。
费率怎样更合算?
单纯比较哪家保险公司的费率更加便宜显然不合理。每家公司的费率标准都是精算师根据大病发生率、市场利率和公司费用率计算出来的,经过保监会审核批准,理论上都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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