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提前给付重疾条款中约定“我们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附加合同终止,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主合同个人账户价值均按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与主合同保险金额的比例相应减少,如果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至零,主合同终止。”本案例中,主合同保额与附加提前给付重疾合同的保额一样,重疾保险金提前给付后,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至零,因此主合同终止。
问:重疾险可以指定受益人吗?
重疾险的受益人是被保险人本人,保险公司原则上不接受其他指定或变更。
小结:由于保险公司在处理“重疾理赔”时需要对疾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做调查核实,这就对“重疾理赔”的报案时间提出了要求,如没有及时报案影响了对事故的调查,将会影响到客户利益。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重疾险的受益人是被保险人本人,如被保险人身故,将不能领取重疾保险金。(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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