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市已经实行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工作会说,下一步还将全面开展重特大病医疗救助。一方面提高救助金的比例,提高救助水平;另一方面,将设定大病病种,至少10多种大病都可以得到救助。
去年,我市已开始在巴南试点大病医疗救助。对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费用经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在1万元以内的,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以上的,超过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最高为15万元;对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孤儿住院费用经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在1万元以内的,按90%的比例给予救助;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以上的,超过部分按95%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最高为20万元。
“全市可能没有这么高的封顶线,但至少在10万元以上。”市民政局说。(来源:华龙网—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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