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祝寿金:
被保险人70周岁以后可以随时选择终止本合同,并按现金价值表支取祝寿金,本合同终止。
若70周岁自愿终止合同,按现金价值表支取祝寿金85000元,本合同终止。
若80周岁自愿终止合同,按现金价值表支取祝寿金90800元,本合同终止。
若90周岁自愿终止合同,按现金价值表支取祝寿金94900元,本合同终止。
保险费: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年存2000元(二十年年存)。
康宁定期保险
一、被保险人:李某性别:男年龄:2周岁
二、保险帐户:10万元(王某拥有的防大病保障总金额)
三、保险利益:
(1)重大疾病保障:
本保单生效180日后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所述的(10种)重大疾病,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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