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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女性特殊疾病的重疾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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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女性特定癌症保险,可以选择保障时间长的,也可以选择保1年的产品180元,保5万的女性特定癌症。

  2、身故或全残保障:

  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或全残,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等于:到期应支付的主险合同保险费总额的105%与主险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加上到期应支付的附加险合同保费的105%与该附加险合同现金价值两者中较大者。

  3、身故或全残保费豁免:

  若投保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且发生事故时投保人年龄未超过65周岁,可逐期豁免主附险合同以后应支付的保险费,直至合同终止。

  4、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给付115302元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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