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重大疾病保险 > 正文
买保险理性看待重疾条款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对于投保个体而言,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也未必一定会理赔重大疾病,同样对于单个个体而言,保险公司赔付给某个人的保险金可能远远大于之前这个人所交的保险费。

  重大疾病太苛刻了,难道要比着合同的要求生病啊?

  分析

  给自己准备一个可以抵御风险的账户,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总不能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因突发风险回到解放前吧?都不是我们希望的。况且,很多重大疾病都是返本型的。

  保险合同本身就是射幸合同,对投保人而言,他有可能获得远远大于所支付的保险费的效益,但也可能没有利益可获;对保险人而言,他所赔付的保险金可能远远大于其所收取的保险费,但也可能只收取保险费而不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的这种射幸性质是由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偶然性的特点决定的,即保险人承保的危险或者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保险金的条件的发生与否,均为不确定。

  简言之,对于投保个体而言,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也未必一定会理赔重大疾病,同样对于单个个体而言,保险公司赔付给某个人的保险金可能远远大于之前这个人所交的保险费。

  重大疾病保险是有一个发展过程的,最初的重大疾病保险只有几种重大疾病,投保人也是自愿投保,愿意借助这种制度来分担风险的,可以选择投保,不愿意借助该制度的,可以不买这种保险。但是买了也要明白,未来自己也未必会发生保险合同上面写明的那些重疾种类。理赔或者不理赔重疾都是很正常的。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