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肝癌,乳癌.胃癌,腸癌,淋巴癌,脑癌.子宮癌等等這些算重大疾病范围嗎?
答:肝癌,乳癌.胃癌,腸癌,淋巴癌,腦癌.子宮癌这些都属于恶心性肿瘤,只要经专科医生确诊都可以按照合同上约定的保额进行理赔,除去一年的意外险,(短险:疾病身故不赔),长险的主险:疾病身故和意外身故都赔。
3.很多重大疾病条款中都寫到如:如出現合同上的任一重大疾病马上賠付保额10萬,
或者是說若因重大疾病死亡赔付10萬,那是不是指若不是因为条款中的重大疾病死亡,所交的保费就沒有任何意义了。
答:随着现代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大病并非不能治疗。重大疾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庞大的医疗费用。目前重大疾病的平均治疗花费一般都在10万元以上。由于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较高,而且对于治疗项目、治疗地点和使用药品都有规定,患了重大疾病,即使有医保也要自己支付一大笔费用。因此,重大疾病保险可作为医保的一种有力补充。而对于没有医保的人来说,重大疾病保险就尤其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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